更新内容
更新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更新内容
滨州医学院关于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9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教监发〔2013〕2号)规定以及相关会议要求,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健全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实行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按照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式,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相关副院长任副组长,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部门、学院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了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学校各部门、学院信息公开的全覆盖。学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了院长领导、院长办公室综合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2013年10月13日,学校在烟台、滨州两校区同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山东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对集中公开学校2013~2014学年度信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科学编制信息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及时、规范、有序地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

二、严格按照《清单》,及时公开信息

(一)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信息;二是以文件、校报、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告栏等形式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内容

我校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最新信息、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科学位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等栏目,网址为:http://www.bzmc.edu.cn/index-xx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80。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凡属法规规章要求公开的,凡是学校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和社会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了公开。按照《清单》要求,我校信息公开共分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等10大项50小项内容。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对于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滨州医学院章程》制定相关工作,学校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收费、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信息,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内容都及时进行了公开。

其他尚未公开内容正在完善修订中,确定后将及时进行公开。

学校内部各部门、学院按照要求,在各自网页上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进行了公开,体现了动态性和及时性。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根据规定做到在15个工作日作出答复或公开信息。2013~2014学年度我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考核督查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建立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和宣传栏,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电视、电子屏和手机短信等媒介,在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信息公开文件和制度,大力宣传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原则、内容和做法、程序和方式等,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充分利用理论学习、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鼓励积极探索创新,注重总结信息公开经验,大力宣传报道成功做法,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把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了深入;长期坚持校领导联系院(系)、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党支部制度,及时对联系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注重培养、推广先进和典型,有力推进了各基层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年度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院(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信息公开的督查指导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牵头进行,通过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有效推进了工作落实。注重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和要求,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全面公开、真实公开;对于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通过以上做法,赢得了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推动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多年来,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一直规范运行、反响良好,学校也不存在因信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而产生消极影响的事件。但是,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目录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完善;三是部分信息存在更新慢、查询难的问题;四是部分部门、学院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实施、推进不平衡;等等。

今后,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将注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抓规范。积极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和《清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在公开形式上抓创新。除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手段,完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更加快速、便捷、高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部门、学院的作用,推进各部门、学院不断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在公开质量上抓提高。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把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是否积极参与作为衡量信息公开质量的有效抓手,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真正取得实效。

四是在制度建设上抓完善。既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又借鉴其他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与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及长效运行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滨州医学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