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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6

滨州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沟通,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构建团结、民主、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

每周四下午由1名校领导负责接待师生员工的来访(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

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008会议室;滨州校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接待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四、接待安排

(一)校领导接待日的具体安排将于每周一在学校网站“政务公开”栏内公布。

(二)拟来访者要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情况。来访人员反映问题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三)来访人员先到党委、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登记。如果来访人员较多,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四)办公室认真做好接待日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校领导值班接待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接待。

五、督办落实

(一)对来访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值班校领导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批转有关部门限时解决或答复;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提交校党委、校行政研究解决。

(二)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处理,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办理事项的落实。

(三)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接待日校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工作,在督办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办公室;办公室将办理结果送校领导审阅后,反馈至来访人。

(四)协助校领导值班接待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自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五)办公室要做好接待日有关事项记录登记工作,填写《滨州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登记表》,由办公室管理、归档。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