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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关于建立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7-08

滨州医学院关于建立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意见

滨医行发〔2014〕42号

为切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密切校领导与各类人才的联系,拓宽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增强人才意识,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激发人才投身学校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建设国内知名医科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结合我校人才工作实际,建立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

一、联系对象

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部分地市级人才称号专家,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二等奖及以上专家,获得国家级教学、科技奖励专家,学校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负责人和优秀博士研究生等。

校领导联系的高层次人才,应结合校领导分管的工作选定,每位校领导可联系多名高层次人才。

二、联系内容

(一)及时了解和掌握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向高层次人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介绍学校工作,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了解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三)发挥高层次人才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为当前学校发展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三、联系方式

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谈心、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互通信息,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面谈等形式,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各类问题、意见、建议和设想,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校领导与联系的高层次人才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

学校定期召开高层次人才座谈会,高层次人才要结合工作实际,就学校发展等方面向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就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听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要充分认识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和具体体现。通过建立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密切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拓宽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增强人才意识,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激发人才投身学校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全面的掌握高层次人才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对高层次人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联系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同时,要认真落实好校领导在联系高层次人才中反馈的意见。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领导在联系高层次人才中提出的有关问题,采取措施,积极配合,认真协调解决,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条件和环境。

滨州医学院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