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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滨州医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06

2022年度,滨州医学院学术委员会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精神,依据《滨州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滨医行发〔2019〕29号),切实履行审定、评定、审议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了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2022年1月21日,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代表性科研成果赋分方案”。审议了科学技术处提出的某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意见,原则同意科学技术处认定意见。

2022年5月13日,对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中学科梯队构成进行了审议。

2022年6月2日至6日,对拟推荐申报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特色实验室、高校文科实验室的呼吸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等6个实验室进行了审议。

2022年9月8日,审议通过《滨州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滨州医学院人才管理办法》。审议原则同意2022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层次界定结果。

2022年10月28日至31日,审议了某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同意滨州附属医院的认定结果。